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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 [2012/10/21] 点击次数 [4872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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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气污染,被称为社会一大公害。越是交通发达的国家,由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越严重,已成为污染大气的罪魁,激起了社会公愤。 近几年来,我国汽车产业迅速发展,社会保有量在1400万辆以上。汽车主要集中在城市,成为城市的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。一些城市地区出现的光化学烟雾,重要原因就是汽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,通过阳光紫外线作用,形成有毒烟雾。其突出的危害是刺激人体眼睛和上呼吸道粘膜,引起发炎,严重的引起哮喘,头疼、肺气肿等疾病,甚至使视力和中枢神经等受到损害。 据各地监测分析,汽车尾气排放量已占大气污染源85%左右。如北京市中心区二氧化硫浓度日超标率达10%至15%,一氧化碳和氮氧化合物浓度日超标率达60%至70%,最大浓度时大气污染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至3倍。上海市机动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占总排放量56%以上:氮氟化合物占20%以上:四川机动车每年排放一氧化碳142万吨、其他有害物超过60万吨,80%的一氧化碳和90%的氮氢化合物等,均来自机动车排放。这表明,治理大气污染,治理汽车尾气是重中之重。 根据现代科技水平和国外的一些做法,采用气体燃料,推进“清洁”生产,是目前降低汽车尾气污染较为理想的办法。由于气体燃料含硫、氮等杂质少,燃烧完全,可以显著减少汽车污染物徘放,受到世界各国欢迎。据有关资料显示,目前世界上燃气汽车用液化气消费量一年已达500万吨以上,燃气汽车达到520万辆。日本90%的城市出租车已改用液化气作燃料。 近两年来,我国燃气汽车发展迅速,到1997年,全国有800多辆燃气汽车,而目前已增加到4500多辆,建立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站也由最初的10多座发展到68座。为进一步推动燃气汽车发展;我国成立了由科技部、国家计委、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,并确定北京、上海,重庆、海口、西安、哈尔滨、乌鲁木齐、深圳和四川绵阳等9个城市为“燃气汽车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城市”。种种迹象表明,我国燃气汽车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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